- 鼓励保险机构提供医疗、疾病、照护、生育等综合保障服务
- 力争到2025年,健康险市场规模超过2万亿元(2019年预计7000亿)
- 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医保服务和医保控费,完善大病保险运行监管机制
- 加快发展商业长期护理保险,建立寿险赔付责任与护理支付责任转换机制
积极发展多样化商业养老年金保险、个人账户式商业养老保险,2025年积累6万亿养老准备金- 积极发展多样化的商业养老年金保险、个人账户式商业养老保险
- 完善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政策,支持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发展
- 力争到2025年,为参保人积累6万亿元养老保险责任准备金
- 探索满足60岁及以上老年人保险需求,研发价格适当、责任灵活、服务高效的老年人专属保险产品(60岁以上老人超2.5亿!)
大力发展教育、育幼、家政、文化、旅游、体育等领域商业保险,积极开发专属保险产品,发展农村市场,低收入市场保险- 大力发展教育、育幼、家政、文化、旅游、体育等领域商业保险,积极开发专属保险产品(6岁以下儿童超1亿!)
- 鼓励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更多运用保险机制加强社会治理
- 有序发展面向农村居民、城镇低收入人群、残疾人的普惠保险,创新开发符合初创企业、科创企业、新业态从业人员保障需求的保险产品和业务
发挥保险资金期限长、稳定性高等优势,为社会服务领域提供更多长期股本融资,降低融资成本,更好服务创新创业及民营、中小微企业发展
- 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,适度提高定期寿险产品定价利率
- 加快推进保险市场对外开放,完善配套政策,优化市场格局,促进保险业公平竞争、健康发展